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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南海法院)
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3561  2015/4/15
   当事人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下证据种类提交证据材料;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工作证、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4、工资及福利待遇的证据材料;
5、工伤认定书;
6、伤残评定的证据材料;
7、参加社保的证据材料;
8、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比如,原告提交证据材料,案件有一个被告,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有两个被告,则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依此类推。对证据材料原件,当事人应按法院通知或在出庭诉讼时提交。

下载附件:工伤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南海法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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