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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评不上级,有得赔吗?
文章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232  2024-09-11

【基本案情】

杨某是一名五金制品厂职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4月15日在工厂上班时右手不慎被机器压伤经社保局认定为工伤近日,杨某觉得伤口好得差不多了故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没有评上伤残等级


【法律分析】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当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评不上伤残等级时,仍有以下4项赔偿:

1.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评不上伤残等级只是不能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伤残相关的费用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依然需要按规定赔偿。综上所述,杨某虽然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评不上伤残等级,但是依然可以享受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的赔偿。


【法律依据】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批准转地级以上、市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结论】

杨某虽然评不上伤残等级,但依旧可以享受工伤赔偿。


声明:本文来源龙岗工会,在此致谢!


本图仅用于日常普法,并非商业用途,网图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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