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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2022)
文章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4359  2022-02-18
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后,其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可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如下材料,以下几项待遇同时申请的,相同的资料只需提供一份。

1、工伤医疗(康复)待遇资料:
1)工伤事故登记表;
2)《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5)病历资料(包括盖有医院或医务科公章的首诊病历原件;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6)《工伤康复治疗通知书》存根或其他有效材料;
7)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及与收据相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遗失的,需按《关于遗失工伤医疗费用收据问题的批复》(佛社保函(2013)24号)的要求办理。
8)经审核的《佛山市南海区工伤职工非定点医院治疗申请表》原件。
9)领取工伤待遇的账号资料;
10)按实际情况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2、辅助器具费用资料:
1)《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4)装配(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病历资料原件;
5)《佛山市南海区工伤康复器具安装、维修或更换申请表》、《佛山市南海区工伤职工装配(维修、更换)康复器具审批、验收表》原件;
6)领取工伤待遇的账号资料;
7)按实际情况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3、伤残待遇资料:
1)工伤事故登记表;
2)《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病历资料(包括盖有医院或医务科公章的首诊病历原件;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7)领取工伤待遇的账号资料;
8)申请长期逐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1-4级伤残工伤职工,须提供4R全身彩照一张;
9)按实际情况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4、工伤死亡待遇资料:
1)工伤事故登记表;
2)《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工亡职工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死亡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火化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5)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在核对原件后收取复印件)、近亲属(包括工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关系公证材料;委托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代理公证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被供养人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是否享受养老待遇的证明材料;
6)领取工伤待遇的账号资料;
7)领取长期逐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被供养人,须提供4R全身彩照一张;
8)按实际情况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5、旧伤复发待遇材料:
1)《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佛山市南海区工伤旧伤复发继续治疗申请表》;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材料:
1)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请书;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有效凭证;
3)《佛山市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变动申报表》(有社保征缴机构盖章)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或社保分局出具的参保情况证明材料;
4)《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7、1-4级长期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料:与申领伤残待遇资料相同,不用重复提交。

下载附件:
核定工伤保险待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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