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绞尽脑汁促销,买冰箱送微波炉、买电视送热水壶。买家没花钱的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还能索赔吗?一案来了解。
案情简介
李某在商店购买一台电冰箱,商家附赠一台微波炉。微波炉使用中突然起火,造成损失1.5万元。经鉴定,微波炉存在质量问题,系不合格产品。李某和商家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
河南省范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营者从商品买卖中获取利润。附赠赠品系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其应对赠品的瑕疵承担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之规定。李某诉请商家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有据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商家一次性赔偿李某1万元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如卖方附赠赠品有质量问题造成买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买方可以选择向卖方主张违约赔偿或者侵权赔偿。如赠品仅是质量不合格,买方可以以卖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商家促销时的免费赠品也不能“忽悠”客户,否则可能失信又失财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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