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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理赔规则
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4422  2016/3/3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交强险理赔计算规则:
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按责任分担,交强险的限额是122000元,其中人身损害为120000元,财产损失为2000元。
交强险是国家法律规定强制购买,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 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也要按交强险的理赔规则计算,交强险先予赔偿的部分由司机、车主或雇主承担,超过交强险的部分再按责任分担。
如果伤者全责,对方车辆无责任,交强险也需赔偿1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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