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定损和4S店修理费有差额怎么办?
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5033 2015/3/2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需要维修,经常出现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4S店实际修理费有差额,那如何解决的,万林律师事务所以代理的实际案例予以说明。
【基本案情】
2013年8月11日,黄某驾驶粤YVxxx号小客车行至佛山市南海区黄歧建设大道处与廖某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南海区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为黄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粤YVxxx号小客车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支公司购买了车损险。
黄某将粤YVxx车进行了物价评估,佛山市南海区正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做出评做,车辆维修费27047元,估价费1267元,合计28314元,4S店可以按27047元的维修费予以维修.
保险公司定损价格为16548元,4S店此价格无法维修。
黄某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支公司为被告,以保险合同纠纷起诉,要求平安保险赔偿车辆维修费27047元,估价费1267元,合计28314元。
【法院判决】
判决平安保险赔付黄某车辆维修费27047元,估价费1267元,合计28314元
【万林律师解析】
遇到保险公司定损和4S实际修理费有差额时,一般通过如下三条途径予以解决。
方法一:找第三方机构评估损失。只要取得了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机构资质证书的机构都有资格作出评估,再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
方法二:找保险公司协商一家修理厂。市场上各类修理厂、4S店报出的价格都会不同,车主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找一家自己可以接受,维修金额也在定损范围之内的修理厂。
方法三:打官司,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法院一般会按物价评估的价格予以赔偿。
附起诉状格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黄××,男,朝鲜族,1968年10月8日生,住址:合肥市南关区曙光街道西康路南委××组,身份证号:22010219681008××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支公司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北约岗街景四号楼(东方银座办公楼)
负责人:邓少琳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车辆维修拯救费共计27047元,车辆维修鉴定费1267元,合计28314元;
2、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3年8月11日23时50分许,原告黄××驾驶粤YV××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佛山市黄岐建设大道处于廖××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原告黄××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粤YV××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支公司处够买了车辆损失险,被告拒绝按原告损失赔偿。
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