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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代班意外受伤,算工伤吗
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4624  2016/3/22
      职工有急事,请假来不及,找个同事代班,这种同事之间相互代班是现实中常有的事,而且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告知相关的负责人。那么,如果代班同事意外受伤,算工伤吗?

【基本案情】
      代英与王琪系同一服装厂的员工,均是做服装的压衬流程,按厂规,代英白天上班,王琪晚上上班,每月放假二天,与2012年3月30日,按厂规,当天员工放假,但由于为了赶货,当天晚班员工全体加班,正好当天王琪有事,遂打电话要求代英帮忙加班。代英在加班过程中,由于压衬的机器磨损严重,突然操作失灵,而且反应慢,导致代英右手拇指被机器压断。工厂也未帮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相关事宜。事后共花费医疗费用2.3万余元,经伤残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律师评析】

  首先,所谓工伤,顾名思义就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到伤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的核心要素是职工所受的事故伤害必须和工作有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代英因加班而受伤的情形与该条的规定相吻合;

  其次,代英虽属未经请示而代班,但这并不排除她与工厂之间的劳动关系;代班最终是为了工厂的利益,且工厂管理人员也未加制止,事故的发生也非程代英操作不当所致,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代英相关费用;

  最后,代英的行为也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十六条规定的排除工伤认定的情形。

  综上,代英代班意外受伤属于工伤,用人单位理应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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