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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离职会有什么后果
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4708  2013/6/12

           员工辞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是否违约

  李某在佛山南海区某外贸公司担任高级职员,双方劳动合同签至2013年8月。2013年4月15日,李某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并于当天离职。后公司认为李某在提出辞职后当即离职,未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要求李某赔偿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员工辞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是否违约

案情简介:

李某在佛山南海区某外贸公司担任高级职员,双方劳动合同签至2013年8月。2013年4月15日,李某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并于当天离职。后公司认为李某在提出辞职后当即离职,未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要求李某赔偿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案情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30天是给用人单位安排人员、进行交接的过渡时间。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或不足30天通知时,应承担什么责任?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只是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上也有不同的处理结果。

律师点评:

如果单位在劳动合同里约定,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应以未提前通知的天数对应的工资作为对单位损失的赔偿;另外在收到员工的辞职申请时,如确需一段时间交接准备,需在同意辞职的同时明确:需工作至30天后再离开,届时办妥所有离职手续。 这种情况下,有的劳动局会裁决员工是需要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劳动者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不辞而别,只有因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才可向劳动者行使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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