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模板(非因工死亡)
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5596 2015/6/2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一:刘某,女,汉族,1986年9月9日出生,住址:湖南省安乡县三岔河镇朝阳门居委会××号,身份证号:43072119860909××(系死者女儿)
申请人二:刘某,女,汉族,1987年12月23日出生,住址:湖南省安乡县三岔河镇黄金村××号,身份证号:43072119871223××(系死者女儿)
申请人三:刘某,男,汉族,1989年9月8日出生,住址:湖南省安乡县三岔河镇黄金村××号,身份证号:43072119890908××(系死者儿子)
被申请人:佛山市××五金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小塘镇 ××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申诉请求:
请求裁决由被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刘安明非因工死亡待遇的丧葬补助费、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及一次性抚恤金:4196元/月×15个月=6294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的父亲刘某(死者)于年月进入被申诉人单位工作。2014年5月15日00时05分许在南海区小塘狮西牙鹰岗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某生前系被请人单位的职工。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等规定,特提起劳动仲裁,请依法做出裁决。
此致
佛山市南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