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林律师事务所

一站式民生法律综合服务平台

   让人人请得起好律师
留言咨询
免费咨询

全国免费咨询 400-6068-216

手机(微信同号)13380542856
提前下班发生车祸还能算工伤吗?
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194  2026/6/9

【基本案情】

撒某是一名环卫工,就职于当地一家公司。公司明确规定,员工下午班的工作时间为13:00至21:00。2024年8月18日,撒某正常值守下午班,在当晚20点40分左右,他完成了当日全部街道清扫工作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返程回家。途中不幸与路边故障停放的重型货车发生追尾事故,撒某当场身亡,双方车辆均有损坏。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判定撒某与货车司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事后撒某家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却遭到涉事公司反对。公司表示,撒某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擅自提前离岗,属于私自早退,事故发生时间不属于法定上下班时段,地点也不属于工作路段,坚决不认可工伤认定。

而人社局调查核实发现,该环卫岗位工作时间并不固定,只要当日清扫任务完成,员工大多八点多即可下班,这是长期以来的工作常态,且公司过往从未因员工此类提前下班行为作出过违纪处罚。

 

【处理结果】

人社局初次审核后,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家属不服该行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维权。二审法院审理后推翻了原认定结果,确认撒某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支持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类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需同时满足目的、时间、空间三大合理性要件。针对争议最大的“时间合理性”,人社部2025年62号文件作出细化规定,合理时间需结合岗位周期性、工作固定性、企业管理惯例综合判定,排除纯个人私事出行情形。

司法裁判核心逻辑为:劳动者轻微考勤违规与工伤法定权益相互独立。用人单位可依据内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未请假早退的违纪行为进行惩戒,但该违纪行为不足以否定工伤认定的法定要件。本案中,劳动者已完成全部本职工作,提前离岗属于岗位常态,企业默示认可,不存在擅自脱岗处理私事的情形,完全符合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要件,依法应当认定工伤。

 

声明:本文参考“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在此致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QQ咨询

QQ在线咨询

微信

扫一扫关注
微信咨询

qr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