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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商平台买到外国假货,如何起诉?
文章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2353  2022-04-13

网购时买到假的进口产品,应该怎么维权?如何依法保障“海淘”消费者合法权益呢?广东万林律师事务所摘选了以下真实案例,供您参考。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鲁某通过“海外购”平台下单购买容量为4TB的存储卡。鲁某收货检验时发现所收到的存储卡实际容量仅为1TB,遂起诉要求平台所属的亚某公司“退一赔三”。亚某公司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鲁某在平台购物过程中明确点击确认接受海外购使用条件,该内容链接中以大号黑色字体突出列明争议解决由美国仲裁协会仲裁,且“海外购”商品在详情页面、检查订单页面及确认订单邮件中均标示有适用海外购使用条件的内容。故亚某公司申请驳回鲁某的起诉或将本案移送至美国仲裁协会仲裁。

 

【裁判结果】

南海法院生效裁定认为,亚某公司网站链接“使用条件”中由美国仲裁协会仲裁的管辖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该格式条款关于协议管辖的约定未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鲁某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与约定管辖地相隔甚远,导致极大加重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本案协议管辖条款的约定应属无效,鲁某的收货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即为合同履行地,南海法院依法具有管辖权。

 

【典型意义】

近年来,网络购物蓬勃发展,相关的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但因网络消费维权取证难、维权耗时长以及维权成本高等原因,让不少消费者对维权望而却步。本案中法院准确认定案涉在消费者所在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仲裁的管辖条款约定不合理,加重了消费者寻求救济的成本,应认定为无效,从而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让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敢于维权、勇于维权,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倡导了公平、法治、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自佛山中院《佛山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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