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林律师事务所

一站式民生法律综合服务平台

   让人人请得起好律师
留言咨询
免费咨询

全国免费咨询 400-6068-216

手机(微信同号)13380542856
“老赖”当心!执行法官可以查控你的股票啦! (2016年3月15日)
文章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3015  2016-03-15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推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工作机制建设,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网络对接,查询功能已上线运行,实现了对被执行人证券信息的网络快速查询,人民法院在破解被执行人财产查找难问题方面又有了新的突破。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及司法协助机制建设的通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专线实现对被执行人证券信息的查控。通知还要求,双方通过网络专线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中国证监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在行政许可等环节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或者约束。为具体落实上述通知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多次深入研究部署。2016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试点法院通过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建立“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工作机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最高人民法院之间建立网络查控专线联接,通过专线实现对被执行人证券的查控。日前,对证券的查询功能已开通上线,执行法官在办公室点击键盘就能对被执行人的证券进行快速查找,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和质量,降低了执行成本,规范了执行行为,也有效地威慑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入了正能量。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还将加强协作,尽快上线证券冻结功能,并及时总结经验,将网络查控工作机制推广到全国,最终实现对被执行人证券的全面查控。(来源:人民法院报)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QQ咨询

QQ在线咨询

微信

扫一扫关注
微信咨询

qr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