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样式)
起 诉 书
原告 张三,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所地: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被告 李四,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所地: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XX元、护理费XX元、误工费XX元、营养费XX元、住院伙食补助XX元,共XXX元。
2、本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3年12月3日, 原、被告发生矛盾,被告把原告打伤,造成原告从2003年12月3日至同月30日共住院治疗27天,出院后还继续治疗了13天,花去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XX元。事后被告拒绝赔偿原告上述费用。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依法判决。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依法判决。
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下载附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