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XX,男,汉族,1991年5月6日出生,住址:四川省大竹县尔滨两合村果XXXXXXXX,身份证号码:51303919910506XXXX。联系电话:136 XXXX。
被申请人:佛山市南海XX五金电器厂,地址:佛山市南海区XXXXXXXX。法定代表人:张XX 电话:1300XXXXXX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元(以发票为准);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交通费:×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期间伙食费:×元(70元/天×住院天数);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期间护理费:×元(70元/天×住院天数);
5、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元(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
6、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元(本人工资×27月);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本人工资×15月);
8、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评残费用:×元
9、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购买社保的经济补偿金:×元(本人工资×工作年限)
10、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安装辅助器具×元;(截肢或截瘫才可以赔偿,以假肢公司意见为准,有购买社保的每四年到社保局申请更换,没有购买社保的一次性赔偿至70周岁)
1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长期护理费:×元[4196元/月×12个月×10年×(30%-60%)]
1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伤残津贴×元:本人工资×90%×12个月×10年
以上合计×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年×月×日×时×分左右,申请人在单位车间操作冲压机冲压食品时,被冲压机压伤左手食指。申请人于当天入住佛山市中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手食指压榨伤并异物存留。申请人于×年×月×日出院,本次共住院×天。×年×月×日,申请人经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与社会管理局出具的佛南人社伤认(2014)XX号《工伤认定书》认定为工伤;×年×月×日,根据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佛劳鉴初(南)[2014]XX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申请人伤残等级为一级,停工留薪期为X个月。从申请人发生工伤始至今,被申请人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但不同意再支付其他费用。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购买社保,出事故前的平均工资是X元,申请人要求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关系。
上述请求事实清楚,法律依据明确,特向贵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佛山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备注说明:
1、“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以上仲裁申请书模板是单位没有购买社保的情况,如果单位已购买社保,受伤者应先到社保领取社保基金部分,再请求差额和单位应承担部分;
3、伤残津贴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买社保,一次性赔偿10年,如果实际工资与社保有差额,单位需赔偿差额,赔偿10年.
下载附件:仲裁申请书模板(1级伤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