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失足摔下楼梯 法院判酒店承担三成责任
文章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3294 2020-12-10
原本高高兴兴参加喜宴的叶某,却在醉酒后失足摔下楼梯身亡,叶某的家人便一纸诉状将酒店告上法院。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判决因叶某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由酒店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酒店另外再赔偿叶某家人1.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2013年3月底,因为同事结婚,叶某带着两个儿子前去喝喜酒,傍晚6点左右,婚礼仪式开始,随后叶某与同桌的另一名同事共喝了一瓶红酒,叶某喝了三两左右。没多久,叶某离开了位置,大家均以为他去厕所,并没有在意。到了晚上7点左右,新人们过来敬酒,大家才惊觉叶某一直未归。叶某的同事和儿子便起身前去寻找,然而直到婚宴结束,仍然没有找到叶某。
晚上8点半左右,因为清理打扫工作已经结束,酒店员工丁某准备换衣服回家,她的衣服放在地下室的楼梯处。拿衣服时,丁某发现楼梯转角位置有个人躺在那里,其头部位置还有一大滩血迹,丁某赶紧将这一情况报告酒店经理,酒店经理立马报警。经证实,躺在楼梯下的男子正是大家一直找不到的叶某,随后,酒店将叶某送往医院抢救,并支付了3万元的抢救费用,然而,叶某还是抢救无效次日死亡。经检测,叶某当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9MG乙醇/ML血液。
叶某的家属认为,酒店作为经营者,应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因此将酒店告上法院,要求酒店赔偿各项损失。而酒店方认为,楼梯是整栋楼的共通通道,酒店无法禁止他人行走,其已经尽到了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叶某家属明知叶某离席却没有及时寻找,存在过错。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经营者在其服务场所对消费者等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的保障义务,叶某作为消费者,酒店应当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叶某在参加婚宴的过程中,自己走到一楼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处摔倒并致自己不治身亡,极可能是因为醉酒不能控制自身而摔倒,叶某应对自己的死亡负主要责任。酒店未在未在通道口设立警示,增加了客人误入地下室楼梯通道的可能,且未及时发现,采取适度的补救行为,延误了对叶某的救治,未尽到审慎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确定由酒店承担30%的赔偿责任,经综合计算,叶某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为65万余元,酒店赔偿19.6万元。另外,酒店还需赔偿叶某家属1.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