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卖方依约送出货物,但买方却迟迟不肯付款,应该怎么追回货款?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案情简介】
2017年,蓝天公司(化名)通过电话,向白云公司(化名)订购了一批汽车零件,白云公司收到订单需求之后,立即开始配货,并按照要求送货。
货物送出以后,蓝天公司并没有按照约定付款,只向白云公司付款2万元,仍然欠付白云公司6万多元货款。
后白云公司多次向蓝天公司催讨货款,但蓝天公司均不予理会,白云公司深感无奈,于是找到律师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蓝天公司向白云公司支付货款6万多元以及从起诉之日起计算的利息。
【律师解析】
本案是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公司在日常的业务来往中经常遇到,本案能够胜诉很大程度取决于合法有效的送货单,送货单是卖方主张货款的重要证据,也有对方公司的业务员签字认可,故法院认定送货单真实有效,确认对方公司拖欠白云公司货款。
作为卖方,要想将来在诉讼中能够有效地主张货款,就要保存好双方之间的送货单、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双方来往的短信等,以便在起诉时能够有充足的证据。
同时,还要注意三年诉讼时效的问题,及时地向对方主张权利。必要时还可以找到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出具一封律师函,既能通过律师函向对方催收货款,也能给对方一定的震慑力。
【买卖合同纠纷证据材料清单】
【主体资料】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原告为个人:提交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原告或被告为单位:提交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司公章);
【交易材料】
1、合同及有关合同变更、解除的协议、传真件等;
2、提供合同约定服务的证明:邮件、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或提货单、托运单、贷单、提供单、验收单或其他能够证明标的物已交付或已提供服务的证据;
3、付款证明: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汇票、支票、收据、发票等付款凭证;
4、证明拖欠服务费的结算单、对帐单、欠条、还款计划、没有兑现的支票等;
5、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及文件;
6、证人证言;
7、检验报告,鉴定结论或检测、试验、化验证明;
8、发生违约和造成损失的证据材料;
9、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或虽经委托代理律师亦无法收集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查证。申请书的内容包括查证内容、证据保管单位、部门、证人的姓名、地址、单位、通讯联络方法等详细情况。
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