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满12分后算不算无证驾驶?
文章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8845 2014-11-24
驾驶证扣了12分后,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赔偿后是否可以向肇事司机追偿?下面以一个案例进行说明:
【案情简介】
2012年6月11日11时35分,李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黄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致黄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持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无事故责任。
2012年6月30日,黄某将肇事车主李某和肇事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黄某的各项损失费用5837.12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于同年12月13日履行了该义务。
2013年5月,保险公司又将李某告上法庭,称事故发生时,李某的驾驶证记分满12分,处于停止使用状态,应当视为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有权向李某追偿所垫付的赔偿款5837.12元。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保险公司的追偿请求。被告李某驾驶证罚满年度12分不属于保险公司可追偿的情形。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驾驶人在其驾驶证记分达12分时,由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但驾驶人并未实际失去驾驶资格,不能等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另外,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与被告的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中明确约定记分达到12分保险公司可以追偿。因此,被告李某驾驶证罚满年度12分不属于保险公司可追偿的情形。
【万林律师解析】
结论:驾驶证扣了12分后不等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赔偿后不可以向肇事司机追偿。
相关法条法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