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林律师事务所

一站式民生法律综合服务平台

   让人人请得起好律师
留言咨询
免费咨询

全国免费咨询 400-6068-216

手机(微信同号)13380542856
肇事车辆逃逸, 保险公司赔不赔
文章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4882  2013-05-13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规定只规定了以上三种情形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赔偿给伤者后可以向被保险人追偿,并未规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有追偿权,所以肇事逃逸,交强险必须赔偿而且不存在追偿问题,商业险则不予赔偿。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QQ咨询

QQ在线咨询

微信

扫一扫关注
微信咨询

qr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