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劳动法相信很多人都会知道是做什么用的,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因为有时候会有出现一些单位,为了单位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了劳动法,也能利用合法手段争取保障其权益不受到损失。那么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是如何的?
一、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1、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时间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2、这是根据国家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法律条例中的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二、工资支付的误区
1、发放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的形式代替;
2、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低于或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3、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
4、向实行年薪制的员工每年支付一次工资;
5、劳动者离职时,单位扣押、未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6、不向实行计件制的劳动者支付工资;
7、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的工资中包括加班工资;
8、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
9、停工、停产期间可不支付、减少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工资支付周期是多久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法律规定工资按月支付,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我国企业基本上实行月薪制,工资标准是以月为单位确定的;二是劳动者的生活安排也以月为传统习惯,考虑到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现行的工资制度和劳动者的生活习惯,所以法律规定工资按月支付。
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工资也可以按月或按周发放。但是用人单位至少要每月支付劳动者一次工资,这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其生活需要都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