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仲裁注意事项
文章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4355 2015-06-15
1、工伤申请仲裁程序: 准备好材料→到劳动局提交材料立案→劳动局受理→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仲裁开庭→拿仲裁裁决书→决定是否起诉到法院;
2、先要认定工伤,然后评残,再申请劳动仲裁,要按这样的法律程序走,程序不能颠倒;
3、时效问题,从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1年内要申请仲裁,不然过了时效,劳动局则不予受理;
4、申请仲裁的材料原件按[工伤仲裁所需材料]顺序整理好,并复印两份,立案时将二份复印件交给劳动局,一份是给劳动局的,一份是劳动局要送达给厂方的;
5、仲裁前准备好调解方案,劳动局开庭过程中,一般先组织调解,如果劳动者的要求与厂方愿意付的赔偿差距太大,直接开庭,省得浪费时间,如果双方当事人能达成调解协议,劳动局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均无需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承担责任的一方如果不履行调解书规定义务,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如果与厂方调解的话,要写明具体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和支付帐户,并约定违约金,厂方没有按期支付,需支付违约金多少元;
7、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在开庭前向仲裁机构提交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8、明确开庭通知书记载的开庭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开庭当天一定要带齐资料原件准时到劳动局开庭, 仲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视做撤回申请处理;被申请人(厂方)无故不到庭,不影响仲裁进行;
9、拿仲裁裁决书时,要将送达回证也要复印一份,好确认起诉时间和申请执行时间;
10、工伤仲裁开庭时注意事项
仲裁的开庭审理主要经过以下三个阶段:调查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开庭前仲裁员一般会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出庭人员和仲裁员有没有异议,回答“没有异议”即可。
(1)调查阶段。仲裁庭调查阶段自开庭时开始。开庭时,先由申请人陈述案情(回答与仲裁申请书一致即可),讲明事实后由被申请人答辩、陈述 事实,仲裁员提问当事人。仲裁调查阶段中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都应提供证据,并对出示的证据当庭质证。开庭时厂方提交的材料要仔细审核,证据上不是自己签名的,要及时申请笔迹鉴定。
(2)辩论阶段。当事人在仲裁庭主持下,就案件争议的事实和适用法律陈述自己的主张,相互辩驳和论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辩论结束后,由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
(3)调解阶段。在实践中一般开庭前仲裁员就主持调解,调解不成再开庭。调解达成协议后,仲裁庭应制作调节协议书,或根据协议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协议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下载全文:工伤常见问题(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