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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经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要赔偿经济补偿
文章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事务所 人气:4516 2014-01-08
这判决有争议,广东高院(2013)粤高法民申字第46号裁定:即使员工的本职即为负责与公司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其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也仅为公司内部事项,不能因此免除公司的二倍工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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